消費者權利, 爭議解決機制 – Lenovo IdeaPad U110 User Manual

Page 57

Advertising
background image



9

消費者權利

本合約 中的 任何條 款均 不 影響 任何 不 得 以 契 約 方 式 免 除或 限 制 的法
定消費 者權 益,亦 不改 變 您可 能擁 有 的 當 地 適 用 法 律 賦予 您 的 其他
消費者 權利 。

10

通則

1..若本合約中的任何條款被判定無效或無法執行,則本合約的其餘

條 款仍 具有完全的 可執 行 力和 效 力 。

.

2..您同意遵守所有適用之進出口法律與法規。
3..除非當地法律規定不得以契約方式進行限制或放棄,否則在爭議

事 由發 生兩

.(2).年後,您與聯想均不得依據本合約提出告訴。

11

爭議解決機制

若軟體 產品 是在柬 埔寨 、 印尼 、菲 律 賓 、 越 南 或 斯 里 蘭卡 獲 得 的,
則因本 軟體 產品而 引發 或 與本 軟體 產 品 相 關 之 爭 議 應 在新 加 坡 透
過仲裁 予以 最終解 決, 本 合約 應依 新 加 坡 法 律 予 以 規 範、 解 釋 及執
行,而 不考 慮其法 律衝 突 規則 。若 軟 體 產 品 是 在 印 度 獲得 的 , 則因
本軟體 產品 而引發 或與 本 軟體 產品 相 關 之 爭 議 應 在 印 度班 加 羅 爾透
過仲裁 予以 最終解 決。 在 新加 坡進 行 仲 裁 時 應 依 當 時 實行 的 「 新加
坡國際 仲裁 中心仲 裁規 則 」

(「SIAC規則」).進行。在印度進行仲

裁時應 依當 時實行 的印 度 法律 進行 。 仲 裁 裁 決 為 最 終 裁決 , 對 各方
具有約 束力 且不得 上訴 。 仲裁 裁決 應 為 書 面 形 式 , 並 闡明 事 實 認定
及法律 結論 。所有 仲裁 程 序

.(包括於仲裁期間出示的所有文件).皆採

用英文 ,並 且本合 約的 英 文版 本在 仲 裁 期 間 的 效 力 優 於其 他 語 言版
本。

..



中文繁體

Advert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