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使用聚焦屏 – Nikon AF-S VR 70-300_f-4.5-5.6G IF-ED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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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9. 請使用聚焦屏

各種聚焦屏可通用於尼康SLR相機的任何相應的攝影場景。

下面所列可用於本鏡頭:

: 最佳聚焦

: 是指相機上不帶取景器屏。

( )

: 顯示光圈補償值(僅在偏重中央測光時)。F6相機通過選擇自選設定“b6:

屏幕補償”中的“其他屏幕”作補償,並且將曝光補償標準按每0.5EV級設
定在+/-2.0EV。當使用了B型和E型之外的屏幕,“其他屏幕”務必要中,
即使必需的補償值為0(沒有補償需要)。F5相機請用機身上的“自選設定
#18”作補償。F4系列相機請用聚焦屏的“曝光補償刻度”作補償。
詳情請參閱相機機身說明書。

空白意為不宜使用。因為M型聚焦屏可同時用1:1放大倍率進行宏觀攝影和微縮

攝影,因此,不在此限。

使用B和E聚焦屏時,請參閱B和E的聚焦屏一欄。

F5+DP-30

G1/G2
G3/G4

B

C

E

EC-B

EC-E

F

J

K

L

M

P

U

F4+DP-20

F4+DA-20

F5+DA-30

A

F6

聚焦屏

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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