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ct – Sony WAHT-SBP2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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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打雷或長時間未使用本設備時,請拔掉插

頭。

14)請洽合格人員以便維修。如設備受損,例如

電源線或插頭受損、將液體濺灑至設備或
物品掉落到本設備上、設備遭雨淋或暴露
於潮濕環境、未正常操作設備或摔落本設
備,請務必聯絡人員而進行維修。

對於無線收發器

(EZW-RT10/EZW-RT10A)

此設備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一起放置
或操作。

本設備符合為不受控制的設備設定的 FCC 輻射
暴露限制,並符合 OET65 的附件 C 中的 FCC 無
線電頻率 (RF)暴露指南。
本設備應於輻射器與人體 (不包括四肢:手
部、腕部、腳部和腳踝)之間距離至少 20cm
處安裝與操作。

加拿大顧客注意事項

對於無線收發器

(EZW-RT10/EZW-RT10A)

本 B 級數位設備符合加拿大 ICES-003 規定。

本裝置符合 IC 規定的 RSS-Gen。
須遵照下列兩項條件操作:(1) 本裝置不會造
成干擾; (2)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干擾,包括
可能造成本裝置不良運作的干擾。

本設備符合為不受控制的設備設定的 IC 輻射
暴露限制,並符合 IC 無線電頻率 (RF)暴露
規定的 RSS-102。
本設備應於輻射器與人體 (不包括四肢:手
部、腕部、腳部和腳踝)之間距離至少 20cm 處
安裝與操作。

歐洲顧客注意事項

顧客注意事項:以下資訊僅適用於在符合 EU
規格國家銷售的設備。

本產品製造商為 Sony Corporation,1-7-1
Konan Minato-ku Tokyo,108-0075 Japan。負
責 EMC 授權代理與產品安全性的公司為 Sony
Deutschland GmbH,Hedelfinger Strasse
61,70327 Stuttgart,Germany。關於任何維
修或保固問題,請聯絡個別維修或保固文件所
提供的地址。

Sony Corporation 在此宣告本設備符合必要的
需求,以及其他 1999/5/EC 方針的相關規定。
詳細說明,請參見以下網站:
http://www.compliance.sony.de/
本產品用於以下國家:
GB, IE, IS, DE, CH, AT, LI, NL, LU, BE,
FR, IT, MT, ES, PT, GR, CY, DK, SE, NO,
FI, EE, LV, LT, PL, CZ, HU, SI, BG, RO, SK

法國顧客注意事項

本設備的 WLAN 功能僅適用於建築物內。
在法國境內,禁止在建築物外使用本設備的
WLAN 功能。在建築物外使用前,請確定本設備
的 WLAN 功能已停用。(ART Decision 2002-
1009 經 ART Decision 03-908 修訂,關於無線
電頻率使用限制)。

義大利顧客注意事項

RLAN 網路的使用規範:

– 關於法令 1.8.2003,no. 259(“電子通

訊準則”)的個人使用。尤其是第 104 條
指示必須事先取得一般授權的規定,以
及第 105 條指示允許免費使用的規定;

– 關於根據行政法令 28.5.2003 修訂版和

電子通訊準則第 25 條 (電子通訊網路
和服務的一般授權)提供 RLAN 用戶的
電信網路和服務。

塞普勒斯顧客注意事項

終端使用者必須在電子通訊部門 (P.I.
6/2006 和 P.I. 6A/2006)中註冊 RLAN (或
WAS、WiFi)裝置。
P.I. 6/2006 是 2006 無線電通訊(一般授權與
註冊的電臺類別)指令。P.I. 6A/2006 是根據
無線電區域網路和含有無線電區域網路的無線
存取系統 (WAS/RLAN)的無線電頻率一般使用
授權。

挪威顧客注意事項

不得在 Ny-Ålesund,Svalbard 中心半徑 20 km
的地理區域內使用此無線電設備。

新加坡顧客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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