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ct – Olympus Trip 500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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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對北美和南美用戶
對歐洲用戶
“
CE”標記表示本產品符合歐洲安全、衛生、環境和用戶保護要求。
帶“
CE”標記的照相機將在歐洲銷售。
對美國用戶
產品保證聲明
型號
: Stylus 500/
商標名稱
: OLYMPUS
責任方
:
地址
: Two Corporate Center Drive, PO Box 9058, Melville, NY
11747-9058 U.S.A.
電話號碼
: 1-631-844-5000
FCC 規程
經測試符合家用或辦公室用
該裝置符合
FCC 規程第 15 章。操作須服從以下兩種情況︰
(1) 該裝置不會引起有害干擾。
(2) 該裝置必須接納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會引發不合意操作的干擾。
FCC 通告
• 無線電和電視信號干擾
未經製造商明確許可的變更或改動,可能會使用戶喪失操作本設備的權利。本設備已經
過測試並被證明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中有關 B 類數位設備的限定。這些限定設計用
於對居住區安裝設備產生的有害干擾提供合理的防護。
本設備產生、使用和輻射無線電頻率能量,如果不按指示進行安裝和使用,可能會對無
線電通訊產生有害干擾。
但是,並不擔保在特定的安裝情況下不會產生干擾。如果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
收產生有害干擾(這可通過關閉設備後重新開啟來確定),建議用戶採用以下一種或多
種方法來糾正干擾。
- 調節或重新定位接收天線。
- 增加照相機與接收機之間的距離。
- 將照相機和接收機連接到不同電路的插座上。
- 向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機技術人員尋求幫助。
僅可用
OLYMPUS 提供的 USB 電纜將照相機連接到有 USB 功能的個人電腦(PC)。
未經授權對本設備進行擅自變更或改動會使用戶喪失操作本設備的權利。
對加拿大用戶
此
B 級數碼裝置符合加拿大干擾引發裝置規程的全部要求。
d4221_basic_ct_00_bookfile_7.book Page 74 Wednesday, November 3, 2004 11:1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