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c d, 記憶體標尺 – Olympus Trip 500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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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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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3
拍攝影像。
註
輕輕按下快門鈕。如果用力過度,照相機可能晃動,影像會模糊。
當照相機上的指示燈以紅色閃爍時,切勿打開電池
/ 插卡艙蓋、取出電池或拔下
AC轉接器。否則,剛拍攝的影像無法保存,已儲存的影像也會被破壞。
無論關閉照相機電源還是更換或取出電池,記錄的影像均會保存在插卡上。
在拍攝強烈背光的被攝對象時,陰影處的影像部份可能帶其他顏色。
每次按下快門鈕時,記憶體標尺均會點亮,指示您剛拍攝的影像正被記錄到
插卡。記憶體標尺會根據照相機處理的影像數而改變。記錄動畫時不顯示此
指示。
當影像紀錄到插卡上時,照相機上
的指示燈以紅色閃爍。
HQ
HQ
30
30
30
2560
2560
1920
1920
o
2560
2560
1920
1920
o
b
記憶體標尺
完全按下快門鈕。
記憶體標尺
a
b
c
d
拍攝任何
影像之前
(關)
達到最大
(全亮)
請等到指示再次關閉之
後,再拍攝更多影像。
拍攝一幀影像後
(點亮)
拍攝多幀影像後
(點亮)
拍攝
拍攝
拍攝
等待
d4221_basic_ct_00_bookfile_7.book Page 91 Wednesday, November 3, 2004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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