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c d, 記憶體標尺 – Olympus Trip 500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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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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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3

拍攝影像。

輕輕按下快門鈕。如果用力過度,照相機可能晃動,影像會模糊。
當照相機上的指示燈以紅色閃爍時,切勿打開電池

/ 插卡艙蓋、取出電池或拔下

AC轉接器。否則,剛拍攝的影像無法保存,已儲存的影像也會被破壞。

無論關閉照相機電源還是更換或取出電池,記錄的影像均會保存在插卡上。
在拍攝強烈背光的被攝對象時,陰影處的影像部份可能帶其他顏色。

每次按下快門鈕時,記憶體標尺均會點亮,指示您剛拍攝的影像正被記錄到
插卡。記憶體標尺會根據照相機處理的影像數而改變。記錄動畫時不顯示此
指示。

當影像紀錄到插卡上時,照相機上

的指示燈以紅色閃爍。

HQ

HQ

30

30

30

2560

2560

1920

1920

o

2560

2560

1920

1920

o

b

記憶體標尺

完全按下快門鈕。

記憶體標尺

a

b

c

d

拍攝任何
影像之前

(關)

達到最大
(全亮)

請等到指示再次關閉之
後,再拍攝更多影像。

拍攝一幀影像後

(點亮)

拍攝多幀影像後

(點亮)

拍攝

拍攝

拍攝

等待

d4221_basic_ct_00_bookfile_7.book Page 91 Wednesday, November 3, 2004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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