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tooth無線技術 – Sony HT-ST3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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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符號與DTS-HD及其符號是DTS, Inc.的註冊商標。
產品包含軟體。

© DTS, Inc.版權所有。

BLUETOOTH

®

字型商標和圖形商標均為Bluetooth SIG, Inc.所有,Sony

Corporation對該商標的各項使用均已經授權。

本系統包含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HDMI

™)技術。

HDMI此名詞、HDMI 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和HDMI標誌是
HDMI Licensing LL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BRAVIA”標誌為Sony Corporation的商標。

“x.v.Colour”及“x.v.Colour”標誌是Sony Corporation的商標。

N字標示為NFC Forum,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Android為Google Inc.的商標。

© 2012 CSR plc和其分公司。
aptX

®標記和aptX標誌為CSR plc或其分公司的商標,可能已在一個或以上的

管轄地進行註冊。

其他商標及商標名稱為其各自擁有者所有。

BLUETOOTH無線技術

支援的BLUETOOTH版本與設定檔

設定檔是指各種BLUETOOTH產品功能的標準。請查看“規格” (第11
頁)以取得
本系統支援的BLUETOOTH版本及設定檔。

若要使用BLUETOOTH功能,要連接的BLUETOOTH裝置支援的設定檔必須與本
系統支援的相同。即使裝置支援同一個設定檔,功能可能會因BLUETOOTH裝
置的規格而有所不同。

因為BLUETOOTH無線技術特性的關係,在本系統播放音訊可能比在
BLUETOOTH裝置更容易有延遲的情況。

有效通訊範圍

BLUETOOTH裝置必須在距離彼此約10公尺範圍內 (距離之中無障礙物)
才能使用。有效通訊範圍可能會因以下條件而更短。

BLUETOOTH連線的裝置之間有人、金屬物、牆或其他障礙物

裝有無線區域網路的地點

在使用中的微波爐附近

有其他電磁波的地點

受到其他裝置影響

BLUETOOTH裝置與無線區域網路 (IEEE 802.11b/g)皆使用同一個頻帶

(2.4 GHz)。在有無線區域網路功能的裝置附近使用BLUETOOTH裝置,可

能會產生電磁波干擾,導致資料傳輸變慢、出現雜訊或無法連線。
若發生此情況,請嘗試以下解決辦法:

在距離無線區域網路設備至少10公尺處,試著連接本系統與
BLUETOOTH行動電話或BLUETOOTH裝置。

在10公尺範圍內使用BLUETOOTH裝置時,關閉無線區域網路設備的電
源。

對其他裝置的影響

本系統的無線電波廣播可能會干擾某些醫療裝置的運作。由於此種干擾
可能會導致故障,請務必在以下地點關閉本系統、BLUETOOTH行動電話
與BLUETOOTH裝置的電源:

醫院、火車、飛機、加油站,以及任何可能會出現易燃氣體的地方

自動門或火災警報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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