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lenser® * h7r – LED LENSER H7R.2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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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LENSER® * H7R

.2

量模式,可以根据电池电量和使用环境来选择

合适的能量模式。

1) 节能模式:该模式可以根据实际环境需要进

行光效调节或降低光亮度以达到增加产品的工

作时间;
2) 恒流模式:该模式可以提供用户连续的强光

光效进行工作使用,适合强光工作环境使用但

会降低产品工作时间;
能量模式转换:

只有在白光模式才可以进行“节能模式”和“恒流

模式”转换;

当产品在关闭状态下,按电池盒上的多功能“旋扭”

开关8次并长按开关2秒以上可以进行“节能模式”

和“恒流模式”转换
a) 恒流模式:LED 会在在 2 秒内立即熄灭,

表示您已选择了恒流模式;
b) 节能模式:LED 会在在 2 秒内以高亮慢慢

至熄灭,表示您已选择了节能模式;
通过以上操作,两种模式可以相互间转换。但

当更换电池或短开产品电源后,产品会自动复

位转换为节能模式。
7. 运输锁定模式:

当产品在 OFF 状态,长按头灯前部的开关约

5 秒,白光 LED 亮首先一下然后熄灭表示 进

入了“运输锁定模式”,进入该模式后开关会有

自锁功能,当你按动 ON/OFF 开关时,红光

LED 会以 3Hz 的低亮的频率闪 3 下;

在锁定模式下,长按前开关 5 秒即可返回解锁,

产品会返回到锁定前的模式。
8. 重置模式;

当取出产品电池或断电又重新启动产品时,产

品会自动重置且进入原始的默认状态,用户需

要重新对所需要的产品的模式进行选择(操作

方法请参考 5.1)

- 弱光模式;

- 节能模式;

- 运输锁定模式;

其中白光模式为默认始模式
9. 充电模式:

当产品电量耗尽前 10 分钟时,白光 LED 将每

隔 15 秒闪动 3 次,表示电池的电量将要耗尽,

此时请及时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更换满电量

电池。充电时需在干燥环境下进行与及采用产

品所附带的 USB 充电电线和充电器进行充电

(请见以下内容);
以下信息仅对包装内配件有效。

注:不能采用其他非该产品充电电池或者非该

产品充电器用于本产品进行充电;

若包装内充电器和插头如果没有连接,请将插

头安装到充电器内。然后用产品所附 USB 线

连接充电器和产品进行充电; 包装内的充电器

只能对此产品配带的电池进行充电。
最后再将充电器插入电池进行充电(输入:

100V ~ 240V / 50Hz ~ 60Hz)须接在指定电

压插座进行充电;

充电电池充满电量约 4 ~ 5 小时,此产品有过

充保护功能;

当充电电池充满电后,请移开USB线和充电器;

充电指示灯将会显示充电情况,正在充电时充

电指示灯为红色,充满电后充电指示灯为绿色,

充电时,产品是不能使用的。

除了用充电器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外,还可以

用具有 USB 接口且规格为 5V/900mA 的电器

设备如电脑。
纳谷公司所附带产品可以相互匹配和连接且工

作于相应的工作电压 12 ~ 24V;

注:请确保充电接触没有发生短路现象。若无

法充电可能是接线没有连接正确位置或接触潮

湿和金属物;
10 电池更换;

在更换电池前,请先将产品处于关闭状态;

在电池盒的后方头灯带的后方有一个电池盒的

开口,从这里打开电池盒,当你打开电池盒后

你可以看见在电池的下方有一条黑色的丝带,

轻轻向上拉动这条丝带,取出已使用完电量的

电池,再装入新的碱性电池;

注:可使用碱性电池,但碱性电池不能用于充

电 !

你在电池装入过程中,须注意匹配电池的正负

极安装要求,否则,可能会出现电池损坏甚至

产生爆炸现象。

电池安装完毕,请将电池盒牢牢合闭;

关闭电池盒时,先将电池盒封盖的上方扣住电

池盒顶部,再推动电池盒底部,你便可以听见

一个响声,此时请再用力推动电池盒底下中部

便可以听见另外一个响声,此时你的电池盒便

完全关闭了。
11. 头灯带;

头灯带是可以清洗的,头灯带从产品拆卸后可

用约 30° C 温水进行清洗或更换;
12. 保持产品清洁;

请用干的且无绒清洁布对产品进行清洁;

若有盐水溢入产品内,请即时进行全面的清洁;
13. 包装配件

产品包装内包括有以下配件;

1xH7R.2 头灯产品;

1x 充电器和插头;

1xUSB 接线,用于连接充电电池和充电器对

产品进行充电;

1 套电池包;

1x 产品手册;
14. 电池使用注意:

非充电电池和不在包装要求范围内的其他型号

蓄电池不能用于该产品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a) 不允许非充电电池和蓄电池混合共用 ;

b) 只允许在包装要求范围的同型号电池同时使

用;

c) 适用于该产品电池有 AAA/LR03/Micro (1.5

V DC) 或者氢镍电池 AAA/LR03/Micro (1.2 V

DC);

d) 若长时间不使用产品,请将电池取出产品内,

以免造成产品损坏;

e) 电池寿命用尽后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电池

进行适当处理;
充电电池和非充电电池的处理方式 :

对可能存在短路危险的电池必须立即正确处理

掉 ; 不允许非法拆开电池或者非法将电池放入

人体内;不允许将电池丢弃到火里面燃烧;

不允许吞咽任何本产品所附的小部件或电池,

且该产品或其附带部件(包括电池)必须存放

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出于安全和符合 CE 所规定的所有要求,禁止

改装及 / 或改变该产品。

产品只能作为头灯所使用。如果该产品被用于

任何其它的目的,或使用不当,被损坏及无害

化利用不再被保证(如火警、短路、电击等)。

将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将不负任何责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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