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燈連發限制, 閃光輸出操作, Fp 高速快門閃燈同步 (sa-300 除外) – SIGMA ELECTRONIC FLASH EF-610 DG SUPER SA-STTL (シグマ用)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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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燈連發限制

為免閃燈因連續發射,而導致閃燈内部電路過熱,請讓閃光燈依隨下列表格所述操作,並務請在每
組次組完成後,讓閃光燈休息至少

10 分鐘。

模式

閃光次數

TTL,手動(全輸出,半輸出)

連續

20 次

手動(

1/4 輸出,1/8 輸出)

連續

25 次

手動(

1/16 輸出,1/32 輸出)

連續

40 次

頻閃

循環

10 次

閃光輸出操作

讓攝影師可因應拍攝所需效果,而自行調節閃光燈輸出光量度;閃光可選擇以全光

1 / 1 至 1/128 光

度輸出,每以

1 級遞增。

1.

設定相機的曝光模式為全手動模式

M

2.

按下閃光燈上的

“MODE”按鈕,選擇自控閃光控制模式 M

3.

當按下

“SEL”按鈕後,輸出數值會閃爍。

4.

按 + 或 - 按鈕,以設定所需的輸出光度。

5.

再按一次

“SEL”會使顯示停止閃爍。

6.

按下快門釋放掣進行對焦,然後查看鏡頭距離尺上

-被攝體的距

離數值,繼而可調節光圈

F 值或閃燈輸出值,使被攝體處閃光

覆蓋範圍。

7.

“充電完成提示燈”亮起,表示閃光燈已就緒待發。

正確曝光亦可用以下的方程式來計算:

閃光燈指數

GN(1)/閃燈與主體距離=光圈 F.


本閃光燈亦是根據此一方程式來計算

/ 操作(請参閱本書最後頁表 1)。

FP 高速快門閃燈同步 (SA-300 除外)

當相機使用普通閃燈拍攝時,是不許可使用相機快門速度高出於相機所指定的閃光燈同步操作系數,
因閃燈將會在快門簾全開的瞬間已被觸發。

FP 閃光功能,便是讓快門在開啟運行中,閃光仍保持

閃亮;因此,可相應選擇比要求閃燈同步系數更高的快門速度。

1.

將相機曝光模式設定在

M”位置中。

2.

在閃燈

MODE 按鈕設定為 M 模式

3.

+/-,至

訊號字樣顯示在屏幕上

4.

設定快門速度

5.

取焦,檢視被攝體取焦後在鏡身顯示的距離,調較光圈值,使
被攝體處閃光覆蓋有效範圍內或相近處

(可在燈背閃光有效範

圍處查察

)

6.

在充電提示亮起,便可拍攝

閃光輸出指數,將依據快門速度隨而有所變動,請參閱最後頁表

2(閃光指數 GN/NG)

FP 閃光操作時,不可使用閃光擴散片

後簾閃光同步功能,不能和

FP 功能一起使用

如欲取消

FP 功能模式,可依隨原設定 FP 功能的步驟,將 LCD 屏上

訊號顯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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