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可能損壞聽力, 收集乾塵資訊, 雷射輻射 – Hypertherm 80669C Rev.2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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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46

安全和法務遵從手冊

繁體中文 / Traditional Chinese

安全

噪音可能損壞聽力

使用電漿電弧切割可能會超過當地法規在許多應用工況下所規定的

可接受噪音程度。長期暴露於過量的噪音中會損害聽力。切割或刨

削時,除非安裝場所安裝的聲音壓力位準依照相關的國際、區域及

當地法規已確定為無需使用個人聽覺防護,否則請務必配戴合適的

護耳。

在切割台增添簡單的工程控制裝置,如置放於電漿弧及工作站之間

的屏障或簾幕,和 / 或使工作站遠離電漿弧,可大大降低噪音。請

在車間實施行政管制,從而限制出入訪問、限制操作人員的暴露時

間、隔開嘈雜的工作區域和 / 或採取措施,透過設立消音裝置以便

減少切割區域的迴音。

在採取所有其他工程和行政控制措施後,如果噪音仍有干擾,或仍

有聽力損失的風險,則請使用耳罩。如果需要聽力防護,僅可配戴

經認可的、噪音降低級別適合該場所的個人防護裝置,如耳罩或耳

塞。請警告切割區域附近的其他人可能會有噪音危害。此外,耳罩

可以防止濺出的物體進入耳朵。

收集乾塵資訊

在某些車間中,乾塵可形成潛在的爆炸危險。

美國國家消防協會的 NFPA 標準 68 「透過爆燃通風防爆」規定了

發生任何爆燃事件後對燃燒氣體和壓力實施通風的裝置與系統的設

計、定位、安裝、維護和使用方法。請向製造商或任何乾塵收集系

統的安裝人員諮詢適用的要求,然後再安裝新的乾塵收集系統,或

在現有的乾塵收集系統所使用的工藝或材料中作出重大變更。

請諮詢您當地的 「相關主管機關」(AHJ),以確定 NFPA 標準 68

的所有版本在您當地的建築法規中是否為 「選用參考」。

請參考 NFPA 標準 68 對法規術語的定義與解釋,如爆燃、相關主

管機關、選用參考、Kst 值、爆燃指數和其他術語。

註 1 - 除非針對特定場所完成了評估並判斷出所產生之乾塵均為不

可燃,否則 NFPA 標準 68 要求使用防爆通風口。請按照 NFPA 標

準 68 附件 F 所述之最壞情況 Kst 值設計防爆通風口的尺寸和類

型。NFPA 標準 68 未具體規定電漿切割或其他熱切割工藝需要爆

燃通風系統,但這些新規定適用於所有乾塵收集系統。

註 2 - 使用者應參閱並遵守所有適用的國家、州和當地法律法規。

出版無意於促成不遵守所有適用法規和標準的行為。切勿認為本手

冊有此意圖。

雷射輻射

暴露於雷射頭的雷射光束中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眼睛傷害。請避免直接接觸眼睛。

在使用雷射頭對齊的產品上,下列雷射標籤已貼在產品雷射光束自外殼射出處附近。另外還寫明了最大輸出值 (mV)、發射波長 (nM) 以及脈衝

持續時間 (如需要)。

其他雷射安全說明:
• 請就當地雷射法規諮詢專業人士。可能需要進行雷射安全訓練。
• 切勿讓未經訓練的人員操作雷射。雷射在未經訓練的使用者手中

可能會造成危險。

• 切勿在任何時間直視雷射光圈或光束。
• 請按指示設置雷射的位置,以免眼睛意外接觸。
• 切勿在有反射的工件上使用雷射。
• 切勿使用光學工具檢視或反射雷射光束。
• 切勿拆卸或移除雷射或光圈蓋。

• 以任何方式修改雷射或產品均可能會增加雷射輻射的風險。
• 如使用非本手冊內指定的調整或實施的程序,則可能會導致出現

危險的雷射輻射。

• 切勿在易爆環境 (如存在易燃液體、氣體或塵埃的環境中)

操作。

• 請僅使用由製造商推薦或提供的、適合您型號的雷射零件和

配件。

• 維修和服務必須由合格人員進行。
• 切勿移除或毀損雷射安全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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